阅览须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0/9/19 来源:本站 浏览:次 字号:大 中 小
1、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,在阅览室、外借室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,即可入内。入室时,只准带笔记本,不得自带书刊、书包等物。
2、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,不得外借和擅自携出室外,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,按偷窃行为处理。因教学和学习需要,有些报刊需要室外复印,须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办理借阅手续,借出的资料必须在下班前交回。
3、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入室,先登记后阅览。持读者卡向管理人员换取代书板,代书板放在被取书的位置,每次只能取书一本,阅毕将书放回原处,并取出带书板以免乱架。如不清楚,可把取出的书放在室内的阅览桌上、书车中或报告管理人员。离开阅览室须持代书板领取本人的读者卡。
4、室内必须保持肃静、整洁,严禁吸烟,不得在室内吃零食、色糖饮料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,不得大声喧哗,任意搬动桌椅,讲究文明礼貌,服从管理。违者管理人员予以批评,直至劝其退出阅览室。
5、读者必须爱护各种图书、报纸、杂志,如发现撕页、污损者,将按章处理。不得在书刊上划圈、打点、划线、批注、污损、撕毁等,违者除批评教育外,按馆章有关赔偿制度赔偿。
6、爱护室内设备,读者阅毕离室时,需将座椅放回原处,做到轻拿、轻放、轻走。
7、复制书刊资料,须遵守著作权法,禁止整书复印,在指定地点复制后请立即归还。
8、自觉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,协助工作人员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。